經建會這份報告告訴我們橘逾淮為枳的道理!?經濟系畢業的人,進了經建會,就會自動轉成主修嘴炮系的王八蛋嗎?你們這些寫報告的混蛋,敢不敢把你們這份報告拿給你以前的經濟系老師打打分數?

經建會,shame on you !!


2009/06/13

關於搭售

先看一則新聞
Windows 7拿掉瀏覽器,誰輸、誰贏?

ZDNET新聞專區:Ina Fried
2009/06/12 13:38:02

微軟歐洲版Windows 7將不含瀏覽器的決定,或許有助於對手競爭,但可能造成歐洲消費者不便,特別是那些計畫用現有主機升級的人。

稍早報導,微軟計畫在零售版和預設在新PC內的Windows 7作業系統內,全都不提供Internet Explorer網路瀏覽器。由於購買新PC是大多數人改換新作業系統的方式,電腦製造商應會自行選擇加入IE或其他瀏覽器。

事實上,那是微軟本身的建議。ZDNet取得微軟發給PC製造商的備忘錄,當中寫道:「微軟建議OEMs(原始設備製造商)在出貨前,自行選擇預安裝IE8,或至少一種其他瀏覽器。如此,貴公司在歐洲地區的終端使用者,應不需任何額外的步驟或不便,即可進入網際網路。」

真正麻煩的將是那些要用現有PC升級到Windows 7的使用者。從Windows Vista到Windows 7通常只要透過一個能保留應用軟體和資料的升級步驟。然而,由於微軟拿掉瀏覽器,升級"E"版Windows 7只能透過完整的安裝程序。

完成升級後,使用者得到一個沒有任何瀏覽器的系統。如果他們要Firefox或Opera或其他任何瀏覽器,將會非常麻煩。為方便使用者,微軟將在零售店提供CD-ROMs和透過FTP(現代瀏覽器普及後,已經很少被使用的一種舊式檔案下載方式)提供IE。

Forrester Research分析師J.P. Gownder表示,最後受害最大的竟是歐盟理應極力保護的消費者。他說:「這是不良的管理監督所造成的慘劇。這絕對是管理失控,不會對消費者產生任何幫助。」

Directions on Microsoft分析師Matt Rosoff認為,微軟此舉是為了避免歐盟當局採取進一步的管制行動。歐盟今年1月曾表示,當局已經作出Windows內含瀏覽器有違反托辣斯法的初步結論。Rosoff說:「我想這是微軟為迴避鉅額罰款所採取的先制行動。EU並未要求他們這麼做,(法律程序上)他們還在回應反對聲明的階段。」

那麼此舉究竟對誰有利?PC製造商是最大贏家,因為他們現在有更大的空間,可以和其他瀏覽器製造商談預設瀏覽器交易。Rosoff說:「他們的確多出了新的空間待售。過去因為有預設IE,瀏覽器製造商沒有太多誘因去簽訂這類交易。」

當然,簽訂獨家交易可能需要一大筆錢,因此Google(財力最豐)可能最具優勢,而非最初向EU申訴的Opera。

Gownder預期歐洲賣出的大多數新PC,還是會預設IE,但某些小型的PC製造商可能有其他選擇。他表示:「會有一些交易簽訂,我想較普遍的會是他們預設IE,或IE加上另一種。」

至於微軟的打算,Rosoff說該公司計畫提供一片"Internet Pack"光碟,裡面不只有IE,還包含Windows Live Mail和Windows Live Messenger等服務。(陳智文/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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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新聞
應該還沒有被確認
是不是會這樣做
還不知道
不過以我觀察歐盟最近的判決趨勢
這是有可能的


有人問了一個問題
﹦﹦﹦﹦﹦﹦﹦﹦﹦﹦﹦﹦﹦﹦﹦﹦﹦﹦﹦﹦﹦﹦﹦
關於這篇新聞。是不是可以用你在關於【壟斷的二三事】提到的理論與看法來解讀?或者歐盟打著消費者的大旗四處找人麻煩?實則圖利特定廠商,造成消費者損失呢?(比如不會使用 IE 以外的瀏覽器下載其他瀏覽器的使用者)

﹦﹦﹦﹦﹦﹦﹦﹦﹦﹦﹦﹦﹦﹦﹦﹦﹦﹦﹦﹦﹦﹦﹦

這個問題比較複雜一點
這涉及到搭售的問題
也就是將兩個產品
綑綁在一起
一同銷售

所以要討論這個問題
就要先問
搭售好不好?

這樣的問題
經濟學家的標準答案當然是【不一定】
更標準的答案是【看情況】

講答案之前
按照我的行事風格
都會先講故事或是例子

如果今天你買汽車
不是買一台汽車
而是要一個零件一個零件分開來買(先不考慮相容性的問題)
你得先決定要用BMW的引擎
Audi的車身
Toyota的方向盤
凱迪拉克的牛小皮座椅…..等等
這樣的決策過程比較好

還是
直接挑車子
你直接去挑你要BMW,Audi,Toyota等等汽車廠牌比較好?


再來一個例子

你今天買洗髮精
你覺得讓你上市場
一個一個牌子去挑比較好?

還是直接將所有牌子綁成一打
說你只要買了這一打洗髮精
你將有三罐566,四罐多芬,五罐潘亭
這樣直接買一打比較好?

一般的消費者
在買車這一點上面
大概會選擇直接挑牌子
購買搭售在一起的一個產品
而不是一個一個零件分開挑
而洗髮精的例子
則會傾向不買搭售

這兩個故事告訴我們什麼?
經濟學裡面說了
如果兩個產品本身是互補品(汽車的引擎和車體)
搭售基本上是提升消費者的效用(降低你做選擇的成本)

但是如果兩個產品是替代品(不同牌子的洗髮精)
搭售反而減低了消費者的效用

好了
那為什麼會增加消費者效用的行為
歐盟會反對?
因為
這涉及到美歐雙方對於反壟斷的定義
我之前不是講過
米國那樣邪惡的經濟帝國
反而在這一點上面是非常保護消費者的
只要對消費者有利
他都會通過
至於生產者
他就不管了

歐盟不只要管消費者
還要管生產者
因為搭售最容易出現的問題就是
競爭一方有搭售產品
另一方沒有搭售產品
而微軟是最會用這個策略的公司之一
當初
他的Word在文書處理上面是第二名
遠在Wordperfect之後
他的Excel也在試算表上面第二名
遠在Lotus之後
但是他把這兩個東西搭售在一起之後
就不是這樣了
因為Wordperfect沒有好的試算表軟體
Lotus也沒有好的文書處理軟體
如果當初雙方願意好好合作對抗微軟
應該還有希望
但是雙方合作談不攏
最後當然被微軟各個擊破

也就是搭售的行為
會傷害沒有對應銷售產品的生產者
歐盟的政策
是不只保護消費者
還要保護大財團生產者
所以呢
自然而然反對搭售的行為
美國這邊則是相反
只保護消費者
生產者則讓你自己去廝殺
由市場自然淘汰
所以雙方看法相反
這是很正常的
因為
美國強調的是保護競爭
歐洲強調的是保護競爭者
邏輯上是差很多的

Ps
原文連結在此
只是原文下面的那些討論
各位就不用看了
世上多數的意見
都不具備任何參考價值

PS2
為了避免被人家扣帽子
我想還是表白一下立場
我前面說得消費者效用增加或減少
是比較【市場中只有綑綁銷售】和【市場中完全沒有綑綁銷售】兩個例子
消費者效用最高
理論上(如果不考慮任何發行成本)
市場上應該是既有綑綁銷售也可以分開來買
這樣的狀態下
消費者效用最高
但是如果加入成本的問題
我個人是認為
這個市場自己會演化出合理的結果
如非特別情況
實在輪不到政府出來靠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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